刘新云任山西省公安厅党委书记 为副省长人选(图)
刘新云任山西省公安厅党委书记 为副省长人选(图)
1月20日下午,省公安厅召开干部大会,宣布中央和省委关于山西省公安厅主要领导职务变动决定。会上,省委常委、组织部部长吴汉圣宣布,根据工作需要,中央决定,刘新云为山西省副省长人选;中共山西省委研究决定,刘新云任省公安厅党委书记,提名为省公安厅长人选。杨景海任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,免去其省公安厅党委书记、厅长职务。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闫喜春出席会议,杨景海主持会议。厅党委委员、副巡视员,各市公安局局长,驻厅纪检监察组正处级领导干部,厅机关各部门正处级以上领导干部,主持工作的副处级领导干部,厅直机构及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,山西警察学院主要领导,边防、消防、警卫军政主官,各序列公安局局长参加会议。会上,吴汉圣作了重要讲话,刘新云、杨景海分别作了表态发言。
吴汉圣作重要讲话
刘新云作表态发言
杨景海作表态发言
来源:微信公众号“山西省公安厅”
刘新云简历
刘新云,男,汉族,1962年9月生,山东淄博人,1984年5月入党,1981年7月参加工作,南开大学政治经济学院经济学专业毕业,经济学硕士。
1979.09–1981.07,山东省公安学校学习;
1981.07–1983.03,淄博市公安局二处办事员;
1983.03–1984.05,淄博市公安局淄川分局西关派出所民警;
1984.05–1985.03,淄博市公安局刑警大队机动队民警、副队长;
1985.03–1989.07,淄博市公安局副科级侦察员(其间:1986.02–1987.09挂职任淄博市淄川区东坪乡经委副主任;
1987.09–1989.07在中国人民警官大学干修科交通管理工程专业学习);
1989.07–1992.07,淄博市公安交警支队淄川大队副大队长、大队长;
1992.07–1993.07,淄博市公安交警支队张店大队大队长;
1993.07–1994.07,淄博市公安交警支队副支队长兼张店大队大队长(副县级) ;
1994.07–1995.05,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局长;
1995.05–1997.07,淄博市公安局副局长兼张店公安分局局长(1993.09–1996.12在南开大学政治经济学院经济学专业学习,获经济学硕士学位);
1997.07–1999.03,淄博市公安局副局长兼巡警支队政委(正县级);
1999.03–2001.04,淄博市公安局副局长、党委副书记兼巡警支队政委;
2001.04–2002.12,淄博市公安局副局长、党委副书记兼巡警支队政委、市委610办公室副主任;
2002.12–2005.12,淄博市公安局政委、党委副书记;
2005.12–2008.12,菏泽市副市级干部,市长助理、市政府党组成员,市公安局局长、党委书记(2004.09–2006.12省委党校业余本科班法律专业学习);
2008.12–2011.11,菏泽市人民政府副市长、市政府党组成员,市公安局局长、党委书记;
2011.12–2015.01,济南市副市级干部、济南市公安局局长、党委书记;2012年7月30日兼任济南市公安局督察长。
2015.01–任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局长。
(简历来源:中国经济网)